河南省人才流动条例 第五章 人才流动行为规范 第二十条 河南省人才流动条例 第五章 人才流动行为规范 第二十条 人才交流和人才招聘应当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实行双向选择、择优录用。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04-11-26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