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才流动条例
第五章 人才流动行为规范

第十九条

河南省人才流动条例 第五章 人才流动行为规范 第十九条 人才流动不受单位性质、个人身份、专业和性别的限制,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04-11-26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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