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条例 第二章 常委会会议 第十条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条例 第二章 常委会会议 第十条 常委会全体会议或分组会议审议有关议案或者工作报告时,有关部门负责人应到会听取意见,回答询问。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0-07-3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