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

第一条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 第一条 为了依法履行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以下简称省人大常委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和其他相关法律,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02-11-3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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