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价格监督检查条例 第五章 审理与执行 第二十三条 河南省价格监督检查条例 第五章 审理与执行 第二十三条 价格监督检查机构审理价格违法案件,必须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法。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0-07-3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