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价格监督检查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河南省价格监督检查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价格监督检查工作的领导,完善价格监督检查网络,保障价格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0-07-3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