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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八条
河南省企业职工民主权利保障条例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八条
河南省企业职工民主权利保障条例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八条 本条例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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