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企业职工民主权利保障条例》

地方性法规 发布:2007-12-03 共 38 条

点击下方法条编号可查看完整原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河南省企业职工民主权利保障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障企业职工民主权利,促进企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第二条 河南省企业职工民主权利保障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各类企业。 第三条 河南省企业职工民主权利保障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职工,是指与企业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各种用工形式、各种用工期限的劳动者。 本条例所... 第四条 河南省企业职工民主权利保障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本条例的贯彻实施。 第五条 河南省企业职工民主权利保障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企业应当建立与本单位相适应的职工民主管理制度,保障职工依法行使民主权利。 第六条 河南省企业职工民主权利保障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六条 地方总工会、产业工会、乡镇(街道)工会指导和帮助本地区本系统的企业建立职工民主管理制度。 企业工会组织职工... 第七条 河南省企业职工民主权利保障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七条 企业职工应当遵守企业规章制度,支持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厂长)依法行使职权。

第二章 职工(代表)大会

第八条 河南省企业职工民主权利保障条例 第二章 职工(代表)大会 第八条 企业应当建立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企业职工一百人以下的建立职工大会制度;一百人以上的建立职工... 第九条 河南省企业职工民主权利保障条例 第二章 职工(代表)大会 第九条 国有企业的职工(代表)大会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听取和审议经理(厂长)工作报告、财务预决算... 第十条 河南省企业职工民主权利保障条例 第二章 职工(代表)大会 第十条 集体企业的职工(代表)大会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审议通过企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基本建设方... 第十一条 河南省企业职工民主权利保障条例 第二章 职工(代表)大会 第十一条 非公有制企业职工(代表)大会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听取企业经营情况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十二条 河南省企业职工民主权利保障条例 第二章 职工(代表)大会 第十二条 职工(代表)大会依法决定的事项,非经职工(代表)大会同意不得变更或撤销。 职工(代表)大会通... 第十三条 河南省企业职工民主权利保障条例 第二章 职工(代表)大会 第十三条 职工(代表)大会依法决定的事项对企业及企业全体职工具有约束力,企业及企业全体职工应当严格执行... 第十四条 河南省企业职工民主权利保障条例 第二章 职工(代表)大会 第十四条 国有、集体及其控股企业对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应当建立民主评议制度,民主评议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进... 第十五条 河南省企业职工民主权利保障条例 第二章 职工(代表)大会 第十五条 职工代表由职工直接选举产生。职工代表任期与职工代表大会届期一致。职工代表对选举单位的职工负责... 第十六条 河南省企业职工民主权利保障条例 第二章 职工(代表)大会 第十六条 职工代表享有以下权利: (一)对企业经营管理状况有知情权,在职工代表大会上,有选举权、被选举... 第十七条 河南省企业职工民主权利保障条例 第二章 职工(代表)大会 第十七条 职工代表履行以下义务: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企业的规章制度; (二)代表职工合法... 第十八条 河南省企业职工民主权利保障条例 第二章 职工(代表)大会 第十八条 职工代表的人数应根据企业实际确定。一百至二百人的企业,职工代表人数不少于三十人;二百至一千人... 第十九条 河南省企业职工民主权利保障条例 第二章 职工(代表)大会 第十九条 职工(代表)大会每届三年或者五年,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遇有重大事项,可召开临时会议。 职工... 第二十条 河南省企业职工民主权利保障条例 第二章 职工(代表)大会 第二十条 职工(代表)大会实行民主集中制。 职工(代表)大会表决事项须经全体职工(代表)过半数通过,选... 第二十一条 河南省企业职工民主权利保障条例 第二章 职工(代表)大会 第二十一条 人数较多的企业的职工(代表)大会可以建立联席会议制度。 联席会议根据职工(代表)大会授权,... 第二十二条 河南省企业职工民主权利保障条例 第二章 职工(代表)大会 第二十二条 企业工会是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负责职工(代表)大会日常工作。 在职工(代表)大会闭... 第二十三条 河南省企业职工民主权利保障条例 第二章 职工(代表)大会 第二十三条 企业应当保障职工(代表)大会开展工作需要的经费。

第三章 厂务公开

第二十四条 河南省企业职工民主权利保障条例 第三章 厂务公开 第二十四条 企业应当建立厂务公开制度。 厂务公开是指企业通过一定的形式和程序将有关事项向职工公开,实施职工民主... 第二十五条 河南省企业职工民主权利保障条例 第三章 厂务公开 第二十五条 企业实行厂务公开制度应当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坚持实事求是、及时准确、注重实效的原则,有利于企业发... 第二十六条 河南省企业职工民主权利保障条例 第三章 厂务公开 第二十六条 国有、集体企业实行厂务公开,应当公开下列事项: (一)企业发展规划,投资、生产经营重大决策方案; ... 第二十七条 河南省企业职工民主权利保障条例 第三章 厂务公开 第二十七条 非公有制企业应当公开下列事项: (一)企业制订的规章制度; (二)处分和处理职工的情况及理由; (... 第二十八条 河南省企业职工民主权利保障条例 第三章 厂务公开 第二十八条 厂务公开的内容可以通过厂务公开栏、企业内部信息网络等进行公布,公布的时间一般不少于七天。

第四章 职工董事、职工监事

第二十九条 河南省企业职工民主权利保障条例 第四章 职工董事、职工监事 第二十九条 国有、集体公司制企业的董事会中应当有职工代表;其他各类公司制企业的董事会中可以有职工代表... 第三十条 河南省企业职工民主权利保障条例 第四章 职工董事、职工监事 第三十条 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在任期内与其他董事和监事享有同等权利。企业各种财务报表应当定期向职工董事... 第三十一条 河南省企业职工民主权利保障条例 第四章 职工董事、职工监事 第三十一条 职工董事、职工监事的义务: (一)遵守法律、法规,遵守公司章程及各项规章制度,保守公司秘...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二条 河南省企业职工民主权利保障条例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二条 企业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总工会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由县级以上地方总工... 第三十三条 河南省企业职工民主权利保障条例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三条 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经过职工(代表)大会审议、决定的事项,企业应当予以执行,否则企业和有关责任人应当... 第三十四条 河南省企业职工民主权利保障条例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四条 职工董事、职工监事、职工代表违背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失职渎职,损害职工民主权利的,由所在单位或者... 第三十五条 河南省企业职工民主权利保障条例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限制、侵犯职工民主权利或者对依法行使民主权利的职工、职工代表、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和... 第三十六条 河南省企业职工民主权利保障条例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解除依法行使职权的职工、职工代表、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和工会工作人员劳动合同的,由县...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七条 河南省企业职工民主权利保障条例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七条 国有和集体控股企业的企业职工民主权利保障工作参照本条例有关国有、集体企业的规定执行。 第三十八条 河南省企业职工民主权利保障条例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八条 本条例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