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企业职工民主权利保障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河南省企业职工民主权利保障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本条例的贯彻实施。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07-12-03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