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企业职工民主权利保障条例
第二章 职工(代表)大会

第十四条

河南省企业职工民主权利保障条例 第二章 职工(代表)大会 第十四条 国有、集体及其控股企业对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应当建立民主评议制度,民主评议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进行。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07-12-03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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