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企业职工民主权利保障条例 第三章 厂务公开 第二十五条 河南省企业职工民主权利保障条例 第三章 厂务公开 第二十五条 企业实行厂务公开制度应当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坚持实事求是、及时准确、注重实效的原则,有利于企业发展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实行厂务公开应当保守国家秘密和企业的商业秘密。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07-12-03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