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第四章 优化法治环境

第五十三条

河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第四章 优化法治环境 第五十三条 行政执法机关应当落实行政执法公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通过考核、定期报告、协调指导、执法数据共享等方式,推进行政执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0-11-28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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