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条例
第三章 高新技术产业集聚发展

第二十五条

河南省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条例 第三章 高新技术产业集聚发展 第二十五条 省设立的工业结构调整资金、高新技术产业化资金、扶持企业自主创新资金、中小企业发展资金等专项资金,优先支持产业集聚区内的高新技术产业发展项目。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1-06-13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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