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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信阳南湾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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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八条
河南省信阳南湾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
第三十八条
河南省信阳南湾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 第三十八条 本条例自2010年1月1日起施行。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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