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公共安全技术防范管理条例
第二十条
河南省公共安全技术防范管理条例 第二十条 技防系统的使用单位应当建立值班监控、信息保存、信息使用、操作规范等管理制度,显示、储存、传输重要信息应当采取信息保全和加密等措施。
负责监控技防系统的工作人员,应当严格遵守操作规范和相关管理制度,保障系统信息的安全。
负责监控技防系统的工作人员,应当严格遵守操作规范和相关管理制度,保障系统信息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