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公共安全技术防范管理条例 第十八条 河南省公共安全技术防范管理条例 第十八条 公安机关或者其他依法可以使用、调取技防信息的单位,调取、使用相关技防系统的信息资料应当依照法定程序进行,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应当如实提供。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6-03-2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