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农村公路条例 第三章 养护 第二十一条 河南省农村公路条例 第三章 养护 第二十一条 农村公路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进行养护,做到路基稳定,路面、构造物完好,排水畅通,沿线设施齐全,保证农村公路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0-07-3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