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农村公路条例 第二章 规划和建设 第十九条 河南省农村公路条例 第二章 规划和建设 第十九条 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应当由县级以上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规定进行验收;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0-07-3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