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农村公路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六条 河南省农村公路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六条 村民委员会在当地人民政府指导下,按照村民自愿、民主决策原则,组织村民配合做好本行政村区域内农村公路的建设、养护和管理工作。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0-07-3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