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减少污染物排放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河南省减少污染物排放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减少污染物排放及其监督管理工作。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8-09-3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