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制止不正当价格行为和牟取暴利条例

第二十条

河南省制止不正当价格行为和牟取暴利条例 第二十条 本条例的具体应用问题,由省价格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省价格管理部门可以依照本条例制定具体实施办法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实施。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0-07-3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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