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制止不正当价格行为和牟取暴利条例 第二条 河南省制止不正当价格行为和牟取暴利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由市场调节的与居民生活关系密切的商品和服务价格。对实行国家定价和国家指导价的商品和服务的价格管理,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0-07-3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