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制止不正当价格行为和牟取暴利条例

第三条

河南省制止不正当价格行为和牟取暴利条例 第三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商品生产经营和提供服务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以下简称生产经营者),必须遵守本条例。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0-07-3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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