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劳动力市场条例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六条

河南省劳动力市场条例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六条 本条例自1996年1月1日起施行。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04-11-26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 查看《河南省劳动力市场条例》全部法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