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劳动力市场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河南省劳动力市场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劳动力市场运行应当遵循公开、平等、竞争、公正服务的原则,促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双向选择和劳动力的合理有序流动。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04-11-26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