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 第五条 河南省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 第五条 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应当坚持科学规划、突出重点、有效保护、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原则,正确处理保护与建设的关系。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0-07-3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