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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条
河南省发展民营科技企业条例
第二十四条
河南省发展民营科技企业条例 第二十四条 民营科技企业有权拒绝不符合国家和本省规定的各种摊派、收费、罚款和集资。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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