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视察办法 第二十条 河南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视察办法 第二十条 代表视察时,要积极宣传宪法、法律、法规和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决议、决定,密切联系群众,严格遵纪守法,积极协助政府推行工作。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0-07-3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