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视察办法

第二十二条

河南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视察办法 第二十二条 代表视察时,可以向被视察单位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但不直接处理问题。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0-07-3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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