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 第二章 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 · 第二节 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 第十七条 河南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 第二章 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 第二节 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 第十七条 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单位,应当建立固体废物管理制度,明确专门人员对固体废物进行统一管理。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8-09-3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