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地方铁路管理条例

第二十三条

河南省地方铁路管理条例 第二十三条 地方铁路的旅客票价率和货物、行李运价率实行政府指导价或者政府定价,竞争性领域实行市场调节价。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定价权限和具体适用范围以河南省定价目录为依据。铁路旅客、货物运输杂费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以及铁路包裹运价率由铁路运输企业自主制定。
地方铁路运输企业的旅客票价,货物、包裹、行李的运价,旅客和货物运输杂费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必须公告,未经公告的不得实施。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6-03-2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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