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地方铁路管理条例 第二十二条 河南省地方铁路管理条例 第二十二条 地方铁路车站内的货物、行包装卸、搬运由地方铁路运输企业管理。货物、行包装卸、搬运管理的具体办法由省地方铁路管理机构另行制定。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6-03-2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