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 第十六条 河南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 第十六条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代管的房屋需要拆迁的,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必须经公证机关公证,并办理证据保全。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02-09-3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