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七条 河南省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七条 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出让、转让、抵押、补偿价格,须经具备中介服务资质的评估机构评估。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0-07-3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