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管理规定 第九章 附则 第五十八条 河南省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管理规定 第九章 附则 第五十八条 本规定执行中的具体问题由省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0-07-3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