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基本农田保护条例
第三章 保护和管理

第十四条

河南省基本农田保护条例 第三章 保护和管理 第十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确保本行政区域内基本农田的数量不得减少,质量不得降低。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0-07-3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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