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失业保险条例 第八章 附则 第五十条 河南省失业保险条例 第八章 附则 第五十条 有雇工的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乡镇企业中的城镇职工的失业保险,参照本条例执行。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01-11-2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