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安置教育刑满释放和解除劳动教养人员的暂行规定 第一条 河南省安置教育刑满释放和解除劳动教养人员的暂行规定 第一条 为了做好对刑满释放人员、解除劳动教养人员的安置教育工作,维护社会秩序,以利于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根据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0-07-3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