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乡镇企业法》办法

第十二条

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乡镇企业法》办法 第十二条 乡镇企业依法实行民主管理,投资者在确定企业经营管理制度和企业负责人,作出重大经营和决定职工工资、生活福利、劳动保护、劳动安全等重大问题时,应当听取本企业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实施情况定期向职工公布,接受职工监督。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00-09-27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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