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动物防疫活动。进出境动物、动物产品的检疫,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02-09-27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