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六条 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六条 城乡规划的制定、实施、修改和监督检查,应当建立健全公众参与制度,充分听取公众意见。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0-07-3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