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
第二章 城乡规划的制定

第十五条

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 第二章 城乡规划的制定 第十五条 城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
郑州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城市,其总体规划由省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国务院审批。
其他城市的总体规划报省人民政府审批。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0-07-3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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