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 第六章 人身权利 第二十七条 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 第六章 人身权利 第二十七条 禁止通过亵渎女性身体和性别特征作商品推销广告和消费引导。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08-09-26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