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 第五章 财产权益 第二十二条 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 第五章 财产权益 第二十二条 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在制定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或者讨论决定土地权益、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等事项时,应当依法维护妇女的合法权益。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08-09-26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