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
第三章 招标、投标
第三十二条
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 第三章 招标、投标 第三十二条 工程建设招标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应当组织潜在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一)项目选址有特殊要求的;
(二)项目建设条件较为复杂的;
(三)多数潜在投标人要求踏勘现场的。
(一)项目选址有特殊要求的;
(二)项目建设条件较为复杂的;
(三)多数潜在投标人要求踏勘现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