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办法 第二十九条 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办法 第二十九条 提倡和鼓励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人建立教师奖励基金,或向依法成立的奖励教师的基金组织捐助资金,对教师进行奖励。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0-07-3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