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
第四章 村民委员会的选举
第十九条
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 第四章 村民委员会的选举 第十九条 截止到选举日年满十八周岁的村民,依法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
村民年龄的计算以居民身份证为依据,无居民身份证的,以户籍登记为依据。
选民资格的认定有争议的,由村民选举委员会确认。
村民年龄的计算以居民身份证为依据,无居民身份证的,以户籍登记为依据。
选民资格的认定有争议的,由村民选举委员会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