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办法 第六章 森林采伐 第四十一条 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办法 第六章 森林采伐 第四十一条 禁止采伐国家和省重点保护的珍贵树木,因科学研究等特殊情况,确需采伐的,按照国家植物保护法规的规定办理。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0-07-3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