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 第五章 文化生活和无障碍环境 第三十五条 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 第五章 文化生活和无障碍环境 第三十五条 残疾人所在单位应当鼓励帮助残疾人参加有关部门组织的文化、艺术、体育和其他有益活动,其在集训、比赛、表演期间,视为出勤。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2-07-27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