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

第三条

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 第三条 水土保持工作实行预防为主、保护优先、全面规划、综合治理、因地制宜、突出重点、科学管理、注重效益的方针;坚持谁开发、谁保护,谁造成水土流失、谁负责治理的原则。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4-09-26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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